大秦帝国的官职明码标价有些意思。以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为例,京官的五品郎中(厅级)官银9600两、六品主事(局级)官银4620两;而地方的四品道员(副省级)官银16400两、从四品知府(地市级)官银13300两、五品同知(副市级)官银6820两,七品知县(县级)官银4620两,八品县丞(副县级)官银980两。而到了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京官的郎中只要官银2073两,主事1728两;地方的道员更是只要官银4723两,知府3830两,同知1474两,知县999两,身为副县级的县丞甚至只需要210两。在物价上升的同时,官价却蹊跷的下跌,这样的咄咄怪事只能说明大清朝越来越缺钱、官职已越来越不值钱。
清朝捐纳制度刚开始的时候,还羞答答的只捐虚缺,也就是一个官名而已;然后是不捐正缺,只捐副职;再后来限定京官五品以下、地方四品以下。到了全国一大半的官职都变成了捐纳而出,而官职变成稀缺资源之后,就开始捐监生,也就是花钱买国子监的文凭。到了嘉庆道光年间,捐纳的监生达20万人,可谓世界之最。雍正在位的时候曾经觉察到这个问题,找了1100个捐纳的监生考试,结果有900多人不合格,这是对中华传统文化赤裸裸的亵渎。
乾隆年间,湖南耒阳一个叫贺世盛的书生写了一本小书痛斥捐纳之弊,被耒阳县知县抓起来,严刑拷打之后定罪为“妄诋朝政,肆其悖逆”,上奏京城,拟判贺世盛凌迟处死,十六岁以上儿子处斩,十六岁以下子女和妻子派给功臣家为奴。朝廷会议讨论,和珅等四十个大员签署同意,乾隆批复也是八个字,“特宥赦之,改为处决”。可见得朝廷根本容不得百姓妄议国策。
捐纳制度规定:管干部、管官员、管人事的吏部之官不能捐,管教育、管科举、管考试的礼部之官也不能捐。就京官而言,尚书、侍郎这一级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地方官员中,总督、巡抚、布政使这些封疆大吏的要职不能捐,而道员、知府、知县以下可以捐。而顾嘉蘅这个南阳知府既是地方官、又是从四品,正好可以捐个道员,那就是正四品;而且正好踏在线上,虽然仅仅只是半级,可就从而实现了人挪活的目的。
在顾嘉蘅看来,这就是天赐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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