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咸丰三年正月初三,也就是太平军从武昌沿江挥师东去的第二天,南阳知府顾嘉衡就不顾当时还是新年假期,全城的官民都在欢度新年,差人分别通知所属各部的主要负责人在当天下午未时务必赶到府衙二堂参加由他主持召开的紧急会议。
有人把清朝的官职与现在进行对照,得出的通俗解释是:知府是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其手下的知州就是地级市的市长,同知是地级市的副职;所谓的通判就是检察院长兼民政局长,道台就是正厅级干部的官员;县令就是县委书记,县丞就是副县长;县尉就是武装部长兼公安局长,典使就是监狱长,教谕就是教育局长,还有一些部委办局的部门头头分掌所属的粮税、盐税、江海防务、水利等等工作。
而据清嘉庆年间编撰的《南阳府志》记载:清初甫阳府设知府一员,同知一员(顺治十六年裁,至康熙二十三年复设改驻淅川),通判一员(康熙三年裁),经历一员,照磨一员(后裁),教授一员,训导四员(后裁其三),分守南汝道一员(康熙三年裁),设阴阳学,医学、僧会司、道纪司、普济院、育婴堂等。
不过,千万别以为知府所属旗下的办事机构就这几个,清代南阳知府衙门的内部组织机构由府堂及经历、司狱、照磨等司组成,有些类似如今的市委市政府。府堂为知府衙门内一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形如现在的地级市的各部委办局,设有承发司、永平库,并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具体办事,直接为知府服务,置典吏若干人承办。还有经历司掌管出纳文移、照磨所掌勘磨卷宗、司狱司掌察理狱囚诸事;还有府税课司、医学、阴阳学、僧会司、道纪司等。
府衙所属机构中除各级主管“正官”一名之外,还设有典吏若干人,名额时有变化,多则几十人,少则十余人;例如仅仅一个掌署内考勤,乡绅、丁忧、起复各事的小小吏房,就有主管一名(吏书),书吏十余名到二十人。他们不是官员,没有品级,就如同现在所说的不属于公务员、属于编制外事业人员,俸禄不靠国家拨款,而是靠地方财政自筹,在这点上,古今中外皆有此种情况,由此可知,那天奉命到南阳府衙参加紧急会议的也大有人在。
作者闲话: